黑教发【2018】99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十三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我省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地方本科高校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主动融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能力,引导和支持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定位和思路转到现代化新龙江建设上来、转到服务我省“六个强省”建设上来、转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上来、转到培养复合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坚强支撑,为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在引导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改革为动力。聚焦高校转型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以综合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力争在专业结构与布局、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方法手段、教师队伍、招生考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就业创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形成联动机制。
二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为重点,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建立学校与行业企业全面互动的良性机制,构建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优质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加强学科专业内涵建设,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三是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转型的主体是高校。充分发挥转型发展高校的主体作用,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激发高校转型内生动力,鼓励高校结合办学定位,把握转型内涵,厘清转型思路,明确转型任务,细化转型方案,发挥首创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以建设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为引领,支持与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高校自主开展转型发展探索和实践,试点一批、带动一片。通过学校整体转型或者部分具备条件且与我省现代产业新体系相对接的专业(集群)进行转型,通过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牵动高校教育教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转型发展新模式、新路径。
四是坚持以专业为基础。高校转型发展的关键是专业结构与地方经济结构相适应,专业向应用型转变是高等学校整体转型的前提和基础。引导并支持转型发展高校根据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下大力气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形成符合学校办学定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专业(集群)体系,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制订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改善实践条件和确定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
二、发展目标
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资源精深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与我省“六个强省”紧密相关的现代产业体系向新增长领域拓展的主要方向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引导转型发展高校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专业链、人才链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将一批高校建成有区域影响力的先进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和技术创新基地,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与水平,促进毕业生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科技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取得重大突破。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科专业结构布局,支持一批有意愿、有条件、有规划的高校进行转型发展,相关高校可以选择整体转型,也可以选择部分专业(集群)转型。经过四至五年的建设,建成10所左右地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以下简称“示范高校”)和10大类100个左右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集群)(以下简称“示范专业(集群)”)。充分发挥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集群)的主体作用,激发高校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促使地方本科高校应用型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思路更加清晰,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应用型专业(集群)体系更加完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与区域需求结合更加紧密,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模式更加完善,实践教学改革更加深化,“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能够充分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卓越工程人才,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显著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遴选示范(2019年)。在原来开展的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基础上,遴选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高校自主开展转型发展探索和实践。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2020-2021年)。针对高校转型发展中的重点环节和难点热点问题,以综合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发挥首创精神,调整支持建设力度,探索转型发展新模式、新路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2年)。组织专家对转型发展的建设成效开展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估,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树立改革典型。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应用型类型定位和转型发展路径。示范高校要确立应用型办学发展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以培养复合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军民融合、协同育人为突破口,根据所服务区域、行业的发展需求,找准切入点、创新点、增长点,制定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示范高校要通过广泛的思想动员,将学校类型定位和转型发展战略通过学校章程、党代会、教代会决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二)引导示范高校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示范高校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主动与区域创新要素资源相对接,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需求相对接,形成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的格局。聚焦我省做好“三篇大文章”、抓好“五头五尾”、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加快建立人才培养、科技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体化发展机制。
(三)建立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型专业体系。坚持把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提高专业建设质量作为我省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切入点,密切跟踪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动态,引导示范高校把资源向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业、资源精深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与我省“六个强省”紧密相关的现代产业体系的专业(集群)聚集,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交叉、专业融合的示范专业(集群)。完善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制度,做好存量升级、增量优化、余量消减,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充分参与的新增专业论证、评议、设置机制,压缩并淘汰就业率低、人才培养与我省产业发展需求脱节的专业,培育示范专业(集群)、打造专业建设新高地。示范高校应用型专业占比达到80%以上;逐步提高示范专业(集群)集中度,示范专业(集群)在校生应不低于学校专业平均在校生规模。
(四)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立学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合力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创新协同育人和实践育人机制,以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为抓手,促进理、工、农、医、文等学科交叉融合。鼓励高校与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共同组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大力支持高校面向当前产业急需建立现代产业学院,面向未来发展趋势建立未来技术学院,发挥地方高校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探索建立由地方政府、行业和用人单位等参与的校、院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度,来自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成员比例不低于50%。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明确政府各部门、行业、企业和高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责、权、利, 落实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相关税收减免和资金扶持政策,引导并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五)改革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并完善以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引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基本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标准、国际质量标准三级专业认证体系,推动工程教育认证、医学教育认证、建筑学认证、商科认证和师范类专业认证。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扩大学生学习的自主选择权,实施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教学,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的权利。具有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示范高校要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科教融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开展联合培养。
(六)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科学制定符合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性、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全面推进学分制和模块化教学。在课程综合化框架下解决课程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在课程中实现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并体现高校与产业双方对课程建设的共同参与和贡献。要在课程中引入相关产业的元素,部分教学内容由企业界专家承担,学生结合产业需求开展学习。以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按照科技发展水平和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厘清课程间的主次关系、层次关系和衔接关系。按照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的原则,整合相关的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核心课、专业技能应用和实验实践课,形成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群或课程模块。紧密对接行业企业生产一线实际,以行业企业的实际需要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源。推动示范高校采用“嵌入式”教学模式,将企业员工、能力要求培训内容有机嵌入专业教学计划。支持示范高校与实务部门、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一批应用型在线开放课程。探索课程考试改革,注重考查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需求的一线工程师。
(七)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充分利用好学校与企业的教育环境和行业资源,加快建立学生到实务部门、行业企业生产一线实习实训的长效机制。支持示范高校通过用人单位、企业投资或捐赠、政府购买、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工程实践中心、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示范高校将教室、实验实训室建在企业中,通过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共建、产学研一体的教学工厂和企业教室,引导师生将科研成果和创新创意成果转化为具体产品或服务。支持示范高校统筹各类实验教学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的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与学生实习岗位需求对接的网络平台,征集、发布企业和学生实习需求信息,为学生实习实践提供“互联网+”服务和指导。推动高校完善学生校内实验实训、企业实训实习和假期实习制度,实训实习的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八)建设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紧密结合转型发展目标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健全教师队伍协同机制,实施“高校教授+企业专家”产教融合“双千计划”,统筹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1000名教授(研究员)到企业担任兼职科技专家,从企业选聘100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兼职教授(研究员),促进双向交流,提高我省“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整体建设水平。鼓励和支持教师以解决企业、行业需求为目标,参与科研实践和技术研发,构建产学研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支持示范高校聘请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相关课程教师,并作为青年教师的实践实习导师。在教学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双师双能型”教师倾斜。
(九)提升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支持示范高校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打造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共享技术的研发中心和服务平台。鼓励示范高校通过与企业合作创办技术研发机构,提供技术指导、技术转让或者以技术入股方式与企业深度合作,将潜在的技术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示范高校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和产业化的途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提升小微企业技术应用水平。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等进行相互对接,形成有助于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机制,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升级,做到资源整合和互利共赢,有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十)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在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完善面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质量标准。建立以高质量就业创业能力、产业服务能力、技术贡献能力为评价标准的应用型高校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示范高校专业与产业结合程度、实验实习实训水平、“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和质量、校企合作深度等方面的考察。改革学校和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指导示范高校加强自我评估,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严格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示范高校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巩固我省东北亚对俄教育合作交流窗口地位。与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校、企业深化交流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实现中外合作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鼓励示范高校结合转型发展实际需要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
五、保障措施
(一)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转型发展的示范高校,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优先设置应用型相关专业;可以在核定编制内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可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允许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支持具备条件的示范高校举办(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二)加大招生计划支持力度。在完善改革方案和专业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对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集群)进行倾斜。按照增量安排带动存量调整的原则,普通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对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集群)进行倾斜。逐步支持示范高校扩大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招生。
(三)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示范高校通过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企业和社会捐赠等方式,引进紧缺的高水平“双师双能型”教师。设立“特设岗位”和“流动岗位”,从企业行业聘请一批技术骨干、管理专家到高校任教;高校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选派教师国外访学、开展合作研究,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上增加示范高校选派计划。支持管理干部到国外应用型高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
(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统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对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集群)予以支持。重点支持技术性强、地方和行业急需的相关专业发展,将专业课程体系调整、师资队伍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等相关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加强考核管理,切实提高转型发展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高校改革创新主动性。高校要将转型发展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出台的东北振兴政策措施结合起来,与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实践结合起来,自觉担当科教兴国、科教强省、服务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的历史使命,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坚持分类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充分认识到应用型大学是类型,不是层次,鼓励高校办出特色,在不同学科不同方面争创一流,把建设神形兼备的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作为我省高等教育体系完备成熟的标志。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成立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科学制定转型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支持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示范高校要充分发挥高校党委在转型发展全程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建立转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高校主体责任,研制转型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落实责任人,形成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绩效评估与动态管理机制。省教育厅对转型发展工作实施情况跟踪、动态监督和管理。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引导,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管理需要的绩效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建立转型发展多元筹资机制,完善政府、社会、高校相结合的共建共赢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强化建设过程的指导督导常态化长效化,履行政府部门指导职责。组织专家对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集群)定期开展绩效评估、诊断、督导,跟踪评估建设进展情况,对建设成效进行整体评价。根据建设进展和评价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和建设范围。
(四)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加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部门、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参与改革方案的设计和政策研究。全面梳理改革经验,定期召开转型发展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树立改革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转型发展出经验、出实效。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试点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提升示范高校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为做好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工作营造良好氛围。